黄委加强推进黄河取水许可管理工作

发表日期:2006-04-29 作者: 来源:水利部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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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4月26日,记者从在洛阳召开的黄河取水许可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为做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黄河流域的贯彻实施工作,黄委提出了关于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进一步提升黄河水资源管理水平。

  在听取了《关于贯彻<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后,与会代表纷纷发言,就流域取水总量控制、强化定额管理、规范水资源费征收等方面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会议在肯定了黄河流域取水许可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安排部署了下阶段工作:贯彻《条例》要建立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总量控制管理体制;强化取水总量控制和定额控制,细化总量控制指标;明年4月15日前完成有关省(区)内部地市级总量控制指标细化工作,并从强化计量监管抓起,落实定额管理;进一步规范水资源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认真做好取水许可证换发工作,清理越权发证、重复发证、无证取水、擅自变更取水用途,全面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建立取水许可数据库,地方审批发证须报黄委备案,公开审批发证信息;深化取水许可配套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规范审批行为;逐步建立黄河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体系。

  会上指出:与会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对进一步提升黄河水资源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黄河流域具有良好的水资源管理基础条件,今后黄河取水许可管理工作仍应走在全国的前列,当好排头兵,树立水利行业的典范;黄委和有关省(区)水利部门要密切配合,创新管理,进一步加强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

  黄委所属有关单位和部门、黄河流域九省(区)水利厅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文心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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