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展水旱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发表日期:2007-01-15 作者:不祥 来源:湖北水利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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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又欣)1月10日,湖北17个市州防汛部门和9个省直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应急管理的新要求,第一次全面启动水旱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以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为主动应对水旱灾害创造条件。

  湖北省堤线长、水库多、闸站棋布,这些水利工程设施既是防洪抗灾的物质基础,又存在一些安全隐患。按照应急管理的新要求,必须建立水旱灾害隐患排查监管新机制。根据安排,该省防汛部门和水管单位将用近一年的时间对长江、汉江堤防(涵闸、泵站)发生险情或一般支流堤防(涵闸、泵站)发生较大险情,小(1)型以上水库发生影响坝体安全险情,在建水电工程影响安全度汛的险情,因水利工程设施病险影响放引提水灌溉等风险隐患进行排查登记、汇总上报,并分级建立数据库,实施动态监管。

  在风险隐患整改方面,该省要求在全面掌握水旱灾害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现状,并进行安全评估,实施动态监管的基础上,结合“十一五”水利建设规划实施,做到长短结合,分年分步整改,尽可能提高防洪安全和抗旱用水安全的保障系数,以探索建立风险隐患长效监管机制。

[责任编辑:文心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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