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四措施严防汛期水污染事故发生

发表日期:2009-03-11 作者:水工网 来源:中国水利网 评论
为确保全县水环境安全,山东阳谷县早安排、早部署,要求各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严防汛期发生水污染事故。

    一是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明确岗位职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到位。二是在汛期到来之前,要对本企业的污水治理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护,防止治污设施发生故障,确保达标排放。 三是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因下雨而使污水外溢造成水环境污染。四是各生产企业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加强管理,消除潜在的污染隐患,禁止利用汛期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偷排超标污染物等违法行为。同时环保部门要对所辖区域内危险品仓库和重点污染企业要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引黄灌区范围内的污染源要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目前,该县已成立专门汛期环保领导小组和汛期环保抢险应急小分队,并设立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汛期环保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随时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责任编辑:simuhx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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